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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教师风采-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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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我校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杨宗科教授长期在我校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等政法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2000年9月,担任法律诊所任课教师,2002年主持国内首个立法诊所。 2002年3月,赴美国乔治城大学等著名法学院进行诊所法律教育交流。主持起草了《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主要从事法治理论、立法理论、法学教育、国家安全法治及公安法学等研究;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九项,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一项,主持和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

出版个人专著三部,主编、参编教材十余部法律机制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个人专著,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法律的成立:社会与国家——现代立法基本理论探索》(个人专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1月出版);《论法理学教学的深化、改革与提高》,载《法学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法学教育的目的》,载《中国法治探索——法律教育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面向21世纪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索》,杨宗科(论文),获200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实践教学法改革与探索”,获200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法改革”,获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论法理学教学的深化、改革与提高》,获西北政法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法律机制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杨宗科著,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出版;《法律的成立:社会与国家——现代立法基本理论探索》杨宗科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1月出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导论》杨宗科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法学导论》 杨宗科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汪世荣,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我校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法律史学科首席专家,我校首届长安学者。2017年5月-2019年5月,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浙江大学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第九届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会长。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重点研究中国传统司法、陕甘宁边区法律史、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及法学教育等。先后荣获“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 “全国优秀教师” “全国人民调解专家” “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陕西省三秦学者” “第二届陕西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 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019年度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2019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及“四个一批”国家级人才专项计划。

 

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法治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司法改革研究》、教育部基地重大招标课题《清代紫阳县司法档案整理研究》、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委托课题《“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等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各类横向课题30余项。其中,《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评定为优秀结项,并于2010年入选首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荣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

 

他主持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构建诊所式教育‘西北模式’培养学生法律专业能力和素质”“融贯知识、能力和职业伦理的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法科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协同培养机制探索”先后于2013年、2017年、2020年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特等奖。主持的《民事法诊所》被评为陕西省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在2020年12月,汪世荣教授被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授予“全国诊所法律教育突出贡献奖”。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

 

 

闫晓君,男,1965年出生,陕西武功县人,理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法律史专家。我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九三学社”陕西省省委委员,我校支社主委。历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文献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学术委员,陕西省法学会理事,九三学社陕西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等,我校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我校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重点学科我校法律史学科学科带头人等职务。

 

1995年到我校任教以来,闫晓君教授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律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特别是在利用出土文献研究秦汉法律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多次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先后主持并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校级项目的相关课题研究5项。

 

其代表作有:《两汉故事论考》,《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国学研究》第11卷;《张家山汉简“告律”考论》,《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秦汉盗罪及其立法沿革》,《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唐律“格杀勿论”源流考》,《现代法学》2009年第4期等。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此外曾出版专著以及在国内外顶尖及权威核心期刊如《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学术月刊》、《法律科学》、《现代法学》、《亚洲研究》等上发表论文近四十篇,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

 

闫晓君教授开辟第二个学术研究方向,即对晚清刑部出现的“陕派律学”进行研究,整理出版了赵舒翘《慎斋文集》(法律出版社2013年)、吉同钧《乐素堂文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得到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支持。在教学方面,先后对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开设了中国法律史、古典法律文献学、秦汉法律研究等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深受学生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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