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2年春季研究生实训材料暨实训评优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春季研究生实训材料提交暨实训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成实训工作的基本要求
1.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所面临的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能够在个案中较熟练地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法律适用与法律推理。
2.能够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主持诉讼程序,并进行调查与取证。
3.能够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4.具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法律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获得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线下实务训练的研究生,提交实训报告、实训日志(不少于3个月)和实务训练鉴定表,实务训练鉴定表需有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意见,并且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因疫情无法参加线下实务训练,采用线上阅读司法判例、线上观看庭审等形式的,提交案例研习报告,每个月2篇,应不少于5篇,研习报告应请责任导师签字后提交。
3.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的(有立项书证明),可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需要提交立项证明、导师认定符合预期要求的证明和完成项目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4.实习工作照片、与指导教师合影等,照片命名:“学生+实训单位”(请同学们提交此项材料,学院将作为实训工作资料存档)。
5.班级实训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由学习委员统一汇总班级中每位同学的实训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提交时间
全部实训材料的提交时间:2022年9月25日前。
请各位学习委员将本班同学的材料统一收齐,纸质版按照学号排序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309室),注意要将评优同学和其他同学分开;电子版分别按照实训鉴定表、实训报告、实训照片等打包,发送至邮箱:fsxyzhaosheng@163.com
四、特别说明
坚决杜绝虚假实训和实训报告抄袭的行为,学院将对实训报告进行原创性检查,对提供虚假实训信息或有抄袭行为的同学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学院将认定其实训不合格,需补实训。
五、实训评优
在提交实训材料的同时,将进行实训评优,具体要求见附件2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及时提交《我校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选申请表》。
附件:
附件2:关于评选2022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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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