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人权法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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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钱锦宇 |
组员 |
刘治斌、刘璞、杨强、张佐国、马思洁 |
秘书 |
王姝琪 联系方式:85388016,18829590566 |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321,政治英语44,专业课66
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
地点:我校雁塔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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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报到 |
3月26日 14:30-18:00 |
2号教学楼1层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 |
专业课笔试 |
3月27日 8:30-11:30 |
3号教学楼3412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
3月27日 14:00开始 |
3号教学楼3412 |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150分。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人权法原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在专业面试阶段同步进行,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人权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人权法学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 英语6级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考试合格成绩单(非必须)。
四、录取及体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按照《我校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我校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究生院招生科邮箱。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五、其他
其他相关信息请以我校研究生院官方信息为准。